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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启动!(附文件下载)
来源:石家庄教育局 | 作者:wanhai | 发布时间: 2020-05-11 | 1263 次浏览 | 分享到:
5月9日,石家庄教育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5月9日,石家庄教育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精神,积极将社会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有序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石家庄市域范围内,由政府或社会力量创办的,具备承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运营良好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以及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满足《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星级评选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附件1)标准的,均可由其法人单位提出,申报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对于开设家政、烹饪、手工、木工、种植、物品维修、非遗、志愿服务等生产、服务性劳动的实践类拓展课程,形成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劳动教育课程体系的劳动教育实践场所,可同时申报石家庄市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基地。

二、申报流程

(一)单位自评申报。申报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对照《标准》自评达标后,填写《石家庄市2020年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标准》疏理材料装订成册;2.提供法人资质;3.基地基本情况、课程简介、特色简介(1000字);4.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文本资料(6个)、相关场景图片资料;5.5分钟基地微视频介绍资料。

同时申报石家庄市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对照《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星级评选标准》(附件1)和《石家庄市劳动实践教育基地标准》(附件3)进行自建自评,自评符合要求的,填写《石家庄市2020年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4),并提供劳动实践教育课程文本资料(5个)、相关场景图片资料。

(二)各县(市、区)推荐申报。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评估组,对照《标准》要求进行材料评选和现场核实,对分数在250分以上的基地,择优推荐至市教育局。

(三)实地复核查看。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对基地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检查资料、课程展示、交流反馈等环节进行综合打分,综合确定测评达标的拟命名基地名单。

(四)市级命名公布。拟命名基地名单在石家庄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地名称、所属县(市、区)和详细地址、基地法人单位全称等。公示无异议后,命名为市级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

三、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请各县(市、区)根据截止时间合理安排评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重视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正确把握育人导向,明确为中小学生提供合适的研学(劳动)实践教育资源的积极意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不断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并将负责基地申报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2020年5月9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处邮箱。

(二)坚持公平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做好基地申报推荐各环节工作,发现申报材料失实或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推荐。基地材料评选、实地查看等各环节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均要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确保按时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辖区拟推荐单位的《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各一份)及推荐意见,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6月2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思政处,电子版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县(市、区)+2020基地”。

(四)星级基地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局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加强对区域内2017—2019年已命名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管理,指导各基地做好总结提升工作。要求2017年—2019年已命名的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要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电子版总结材料(1000字工作总结、基地课程教案、5张研学活动特色照片等)报送至主管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辖区所有基地材料后,于2020年5月30日前打包发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县(市、区)+基地总结”。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19〕151号)《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管理办法》(石教函〔2020〕101号)和《标准》要求,对辖区内2017年—2019年已命名的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进行实地查看,将辖区内各基地情况形成报告,并在报告中将每个基地推荐星级情况给出意见,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教育局思政处。

(五)加强劳动教育。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对学生而言,具有塑造健全人格、磨炼顽强意志、锤炼高尚品格的重要作用。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各申报基地发挥自身优势和服务社会功能,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可利用资源,做好劳动实践场所规划和创设,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开发特色优质劳动教育课程,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劳动教育,激发学生劳动的内在需求和动力,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

联系人:赵立华  联系方式:15533985253

电子邮箱:szc4897@163.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87号石家庄市教育局212室思想政治教育处

附件:1.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星级评选标准
   2.石家庄市2020年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3.石家庄市劳动实践教育基地标准
附件下载地址:2020年石家庄市中小学生 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材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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